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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法院“花式”扣划第五式:有钱不还去理财 扣划银行理财金

  发布时间:2017-12-15 11:19:38


执行法官姜玉椿向银行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要求银行协助提取李某庆在银行的理财资金,并要求银行将执行款项赎回至法院已冻结的理财资金回款账户,完成强制扣划欠款5万余元。

 李某庆系虎林市856农场18连种植户,2012 李某庆因春季种地需要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虎林市支行处申请贷款,并找来种植户冯某忠、张某共同组成联保小组,签订小额贷款联保协议及借款合同。贷款金额10万元,期限14个月,年利率为14.58%。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虎林市支行将贷款发放后,李某庆并没有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从20133月其开始逾期,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虎林市支行多次催缴,李某庆均以暂时无钱还款为由拖欠。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虎林市支行诉至法院,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李某庆给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虎林市支行借款本金7.4万元及利息,被告冯某忠、张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李某庆依旧没有任何还款的意思,无奈之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虎林市支行向虎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后,执行法官姜玉椿先是对李某庆的财产进行线上查询,但在查询中未发现财产信息,后姜玉椿又通过线下查询对被执行人李某庆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进行查询,经查询,发现李某庆银行账户中无存款,却发现他的子账户里,购买有理财产品,共5万余元。执行法官马上对该笔理财进行冻结,待理财到期,对其进行扣划,这就出现了开头出现的那一幕。

此次成功扣划被执行人在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将对未来顺利执结“执行难”案件起到很好的借鉴作用。

自“冬季攻坚”活动开展以来,截止目前,虎林法院共扣划案件款102笔、案款总额563万元,现已全部发放到被执行人手中。未来虎林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将会用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精诚的团结,更加创新的手法,为2017年的执行工作交出一份优异的成绩单!


责任编辑:孙丽华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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