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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国际海底区域的法律地位?

发布时间:2018-03-01 09:09:40


    国际海底区域是指国家管辖范其他非生物资源,涉及对它们的开发利用问题,所以《海洋法公约》确立了它的概念,法律地位及开发制度等。公约确立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是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所以,任何国家不得对区域或它的资源主张主权或主权权利,任何国家或个人都不得将其据为已有;区域资源的权利属于全人类,由国际海底管理局代表全人类行使并为全人类谋利益。区域资源的开发采取“平行开发制”,即允许国际海底管理局进行开发,又允许缔约国或它的国营企业、或在它的担保下的私人与国际海底管理局合作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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