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诉讼基本原则的涵义:是指由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对行政诉讼活动整个过程或者主要过程具有规范作用的,调整行政诉讼行为的基本准则。
2.理解这一概念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行政诉讼基本原则:
1)是由行政诉讼法予以规定的;
2)是调整行政诉讼行为的基本准则;
3)是对行政诉讼活动整个过程或者主要过程具有规范作用;
3.行政诉讼与民事、刑事诉讼共有的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2)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3)辩论原则《行政诉讼法》第9条规定;
4)当事人诉讼法律地位平等原则《行政诉讼法》第7条规定;
5)检察监督原则《行政诉讼法》第10条和第64条进行明确规定;
6)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行政诉讼法》第6条规定;
7)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行政诉讼法》第3条第1款予以规定;
4.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1)法院以合法性审查为原则,以合理性审查为例外;
2)法院一般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而不审查抽象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