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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处对象实为诈骗 男子畏罪投案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3-05-21 10:56:34


    爱玩彩票却没钱,摇身一变,自己装假是一学校后勤主任,专门在网上寻找作案对象——单身离异女。先假装处对象,再实施诈骗。被举报后又因害怕追究刑事责任而到公安机关自首。2013年4月24日,黑龙江省虎林市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程文星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

    50多岁的程文星(化名)属于已婚人士,系虎林市一无业人员,平时特别喜欢购买彩票,渴望中大奖过上富裕生活,但苦于经济拮据而无力购买。2012年7月初,其突然想到来钱的道,利用自己长得帅气和会花言巧语,虚构身份谈对象,博取对方信任再取财。当月10日至20日,其在网上寻找作案目标——单身离婚女,以处对象的名义聊天、见面,并自称是一学校后勤部主任,并称可以帮助其承包学校食堂,但需要先支付疏通关系费。先后骗取离婚女营销员陈玲、饭店服务员赵英、农民工孙红、无业人员杨蕾(全为化名),分别骗取人民币1500元、3000元、2000元、2000元。每次骗取成功后,都把对方QQ号拉入了黑名单,不见踪影。

    后因被害人杨蕾报案,并在QQ空间里告诉被告人程文星。其看到空间留言后,因害怕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并返还被害人的财产。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程文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诈骗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依法从轻处罚;能退还全部赃款,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较小,酌情从轻处罚;系初犯,无前科、劣迹,判处缓刑对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根据量刑规范化标准,故法院对被告人作出上述缓刑的判决。

责任编辑:孙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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