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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市法院行政庭通过诉讼环节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

  发布时间:2013-05-28 10:45:20


    虎林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们能全面理解和正确执行行政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加大相对人诉权的保护力度,依法受理涉及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与人身权、财产权密切相关的其他经济社会权利的行政案件,做到当立则立,使当事人诉权得到有效保护;同时,在诉讼过程中对于有理当事人的诉求予以保护是行政审判义不容辞的职责。如刘国栋诉虎林市道路运输管理站不作为一案,刘国栋多次要求恢复原来运营时间管理站均不予答复,经依法立案后,行政庭法官们多次与双方协调,双方达成新的共识,原告满意,申请撤回起诉,其诉权及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周佳琪不服虎林市伟光派出所行政处罚一案,派出所程序违法,我院依法撤销其具体行政行为,维护了原告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孙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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