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耕种时分,作为以商品粮销售为主要生产经营模式的黑龙江却面临着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场“春涝”。由于北方粮食成熟的模式是一年一熟,如果耽误了春耕就容易耽误一年的收成,全省农业生产进入“排涝抢种”的关键期。虎林市法院为不影响农民种植户的“排涝”工作,认真部署司法工作,在保障法律秩序有效、有序的同时用“两加一减”司法手段为农户春耕的排忧解难。
加强“巡回审判”围绕春耕生产的司法需求,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让法官走出大门、走向田间,深入形成“巡回审判、就地调解”的便民诉讼模式。确保每一个当事人不因打官司而耽误春耕,也确保案件流程的合法性、不积压案件。
加强法律宣传。针对在春耕中容易产生的纠纷进行梳理,带法下乡。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与农民群众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醒农民在购买种子、化肥等农耕必需品的时候要保存好收据或者发票。提醒广大农户签订土地相关的承包租赁合同时应当注意的事项,从根源上将农户的损失降到最低、让农户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减少诉讼负担。对于在缴纳诉讼费方面确实有困难的农民,按照缴纳诉讼费方面的相关规定实行减交、缓交、免交的政策。确保每一个有诉请而又有经济困难的农民当事人不会因为交不起诉讼费而不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