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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市法院:脚踏实地扎根乡土 司法文化“接地气”

  发布时间:2013-06-06 12:02:30


    法院文化建设是引领法官、法院、甚至是法治的风向标,只有把握好文化建设的风向才能真正做到弘扬司法正义的目的。尤其是基层法院工作不能脱离实际,将法律高高架在老百姓头上,成为华而不实的欣赏品。虎林法院一直强调司法工作扎根乡土、融入乡土,力图通过乡土司法,在虎林市百姓的中普及法律,树立司法新形象。

    走进乡土。虎林市以农业为基础,大部分的人是祖辈以务农为生,由于地域比较偏远,相对于一些经济发达的城市,乡土气息依然很浓,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举证的能力相对薄弱。承办案件的法官如果只通过法庭调查来了解案情,很难了解到真是情况,无法取得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此时,乡土间简陋法办案设备可能比庄严肃穆的法庭更让老百姓接受。虎林法院面向农村、面向基层,创新巡回审判方式,推行车载“流动审判”,车子开到哪儿,人民法官走到哪儿,法庭就设在哪儿,法律宣传服务就跟到哪儿。通过巡回审判,增强老百姓对司法活动的认可;通过案件公开审理和庭后法律释疑,增强普法的力度,形成“审案、普法”的双赢局面。

    驻扎乡土。虎林法院下设有四个法庭。为方便诉讼,这四个法庭的法官长期驻扎在基层法庭,形成吃住在法庭的情况。这些“驻村”的法官躬身在纠纷的最前沿,了解村里的民情民意,也容易同村里的基层工作人员形成工作对接,有效地整合力量解决村民之间的矛盾,变被动为主动,只要有老百姓需要,法官就会到场,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甚至有时候,村里还特意找到法官希望其出面解决问题,法官会用其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灵活的调解技巧将矛盾在司法程序之前解决。

    融入乡土。虎林法院在选择驻扎干警的时候,除了要求干警要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良好的法律素质之外,还注意选取了解当地人情世故的干警。要求干警办案时在遵守法律程序的同时还应注意办案的细节,在追求法律效果的同时切勿忽略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孙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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