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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市法院:加强司法宣传工作 服务法院审判大局

  发布时间:2013-06-07 09:49:55


    司法宣传工作是促进干警文明办案、阳光司法的有效手段,也是宣传法律法规、提升群众和干警法律意识、弘扬法律文化的重要手段。虎林市法院将司法宣传工作作为法院工作重点,力求通过司法宣传搭建起人民群众和司法干警之间的桥梁,获得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工作的信赖和支持。

    事实有求,以公开、公正提升公信。司法宣传活动不是封闭在法院内部活动,而是法院向社会各界传递法院工作信息、实现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监督权的工具。如果法院的宣传工作不能够做到真实、公开,就得不到社会各界的承认和支持,也会让人民群众产生质疑,不仅会丧失法院的权威,更会丧失司法的权威。对于司法宣传,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全面准确的宣传司法审判工作,提高队伍素质。宣传活动要避免铺张浪费,切不可搞形式,宣传文章要言之有物,不可做虚假失实的报道,要让文章真实反映法官和法院的司法活动。

    司法宣传服务审判大局。司法宣传必须贴近法院的司法工作,向群众和广大干警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让群众用法律的眼光辨别是非,消除矛盾。发掘长期在一线工作的优秀法官干警的事迹,树立“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形成服务司法的正能量。司法宣传还要注意收集、发掘在审判活动中一些好的做法的经验,尤其是要以一些创新的工作方式为切入点,营造出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在宣传的同时也提高干警自身的业务素质。

    创新形式,司法宣传在身边。作为司法宣传工作,要积极探索,打破以往陈旧的宣传方式,要利用现代多种媒体方式,也要走出法院,把普法活动融入到老百姓的工作生活中,用生动的形式创造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利用网络平台,及时更新信息,反映全市的法治建设的动态和成果,宣传法律法规,传播法律知识,及时了解和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制作和上传内容丰富的音像资料,展现新时期法官的工作生活。司法宣传也不只局限于法院这一工作场所,虎林法院积极组织法官走出去,到学校、田间、厂区、村委会等矛盾纠纷的多发区,进行对法律问题的讲解,“以案释法”,拉近法官与群众之间的距离,达到法律宣传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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