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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发布时间:2018-09-11 14:33:21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提出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更换审判人员: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 担 任 过 本 案 的 证 人、 鉴 定 人、 勘 验 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 与 本 案 的 诉 讼 代 理 人、 辩 护 人 有 夫 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5)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所谓其他利害关系,是指本人与本案当事人存在比较密切、比较容易导致不公正处理案件的社会关系,比如老战友、老同学、好朋友、或者是恩人、仇人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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