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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授予专利权的几种情形?

发布时间:2018-09-14 17:06:48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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