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诉法解释中关于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规定主要包括:
发布时间:2018-09-25 14:10:05
1、公证债权文书属于不得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
2、被执行人一方未亲自或者未委托代理人到场公证等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公证程序的。 3、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与事实不符或者违反法律强制规定的。
4、公证债权文书示载明被 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同意接受强制执行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公证债权文书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被裁定不予执行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就债权争议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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