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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心有民 云开雾散献真情

  发布时间:2013-06-18 12:51:26


    虎林市法院执行局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精心组织,精密部署,积极稳妥执行案件。从稳定大局出发,无论事大事小,都认真对待。在执行过程中,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的基础上,利用执行和解的方式执结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

    申请执行人王方祥申请执行虎林市示范林场林地承包合同一案,2009218日立案执行,因被执行人虎林市示范林场近年来受市场经济环境的影响,企业经营状况处于低谷,无能力履行已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该案在执行过程中,虎林市法院执行法官们多次深入该企业调查了解其财产情况,被执行人确无执行能力,申请执行人自行了解也认为被执行人现在的确无能力给付,同意暂缓执行。

    案件在搁置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患病在外地住院,被确诊为肝癌,申请执行人委托其妻子来虎林市院要求尽快恢复执行来解决治疗费用。针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立即把被执行人单位的负责人找来一起协商解决的办法,然后又一起驱车到鸡西市医院看望病中的申请人,躺在病床上的申请执行人看到执行法官们和被执行人激动的说:“在法庭上和被告针锋相对,互不相让,今天执行法官和被执行人一起能来医院看望我,我非常感动,心里怨气都没有了”。执行法官看着这样的场景,不失时机的做起被执行人的工作,被执行人当场表示回去后借钱也要把这笔钱给上。被执行人经多方筹措挪借,终于将案件执行款人民币20万元凑齐。当办案人再次赶到医院病房将执行款交到申请执行人手中时,申请执行人激动的说:“感谢人民法官把我的救命钱执行回来”

责任编辑:孙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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