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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人大专门委员会与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的区别。

发布时间:2018-10-08 14:32:45


        第一,组成人员的条件和任命机关不同。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必须在 代表中提名产生,而且要由代表大会通过。工作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是由人大常委 会任命的,不要求必须是代表。

        第二,职权不同。专门委员会有提案权和审议交 付议案的权力,其中法制委员会对法规案有统一审议权。工作委员会没有提案权, 也没有审议权,它的工作职责是在常委会领导下,为常委会审议法规服务。

        第三, 领导机关不同。专门委员会是人大的常设机构,开会期间受大会主席团领导,闭 会期间受常委会领导。工作委员会只是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在常委会领导下开展 工作。在大会期间,没有具体职责。第四,工作方法不同。专门委员会是集体行 使职权,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工作委员会是一个工作机构,实行首长负责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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