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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走私行为以相应走私犯罪论处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8-10-12 10:46:39


       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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