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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市法院立案庭五项便民措施,深化“亲民风”活动

  发布时间:2013-06-20 15:14:26


      在“公正司法为人民”活动中,虎林市法院立案庭坚持以“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工作主题,推行五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方便当事人诉讼,不断将“亲民风”活动引向深入。

     一、实现“当日立案”的承诺。简化立案程序,实现立案的方便与快捷,只要当事人的手续完备、资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在当日内为当事人办理完立案、登记等全部手续,做到当天的事情当天办结,为确保案件审判流程管理的顺利运行,立案庭规定在每日立案后必须当日进行案件信息的录入、排期,并将案件材料移交审判庭。

      二、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在立案过程中为当事人提供咨询、审查、立案、登记、开票,接访、判后答疑、案件查询、诉讼材料接收、诉前调解、司法救助等一站式服务。配置休息桌椅、纸张、笔墨、复印机、饮水机等设施,制作了一目了然的各类案件流程表,将诉讼费收费标准公诸于墙。并发放诉讼风险告知、执行风险告知、权利义务告知、举证须知、诉讼保全须知、诉讼指南等一整套手续,及时提醒当事人注意有关诉讼事项,化解不必要的诉讼风险。

     三、推行“三四五”工作方法。“三声” 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四心”即热心接待群众,细心倾听案情,真心提供帮助,诚心排忧解难;“五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句亲切问候,一杯热茶暖心,一个满意答复。让群众切身感受法院的温暖,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四、强化诉前调解。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责任明确的案件,先不正式立案,而是诉前登记,由立案庭组织进行诉前调解,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引导当事人正确协商解决纠纷。

    五、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利用节假日定期到辖区乡村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不间断地组织“送法下乡进村”活动。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对残疾人、农村特困户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根据案情及家庭实际经济状况,向院领导请示,办理相关收诉讼费用缓减免手续,及时给予司法救助。  

责任编辑: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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