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法院依法行使非诉执行权 确保残疾人合法权益
作者:刘晓岩 发布时间:2013-06-25 18:00:14
日前,虎林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依法受理了虎林市人民政府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申请执行的虎林市某化妆品商店欠缴政府价调基金案件。在执行过程,该店业主通过其亲属向法院提出自己是残疾人,并提交了由虎林市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虎林市人民法院的行政法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为其减免了案件标的,有效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葛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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