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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法院转变作风 主动服务 有效化解拆迁纠纷

  发布时间:2013-06-25 18:08:56


 

虎林市兴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0421日经黑龙江省非煤矿城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批准,进行“德馨家园一期”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该工程于2009917日发布拆迁公告,并具体实施。该棚户区改造涉及被拆迁户360户,拆迁总面积26500平方米。已达成安置补偿协议的三百余户,其中11户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达成安置补偿协议,经政府裁决后没有主动搬迁,也没有行使诉权,安置补偿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并就该问题多次上访,引发不稳定因素。

虎林法院行政庭从化解矛盾出发,主动服务,深入了解被拆迁人的实际情况,细心倾听他们的要求,并多次将被拆迁人与开发公司找到一起进行面对面的调解,释明有关拆迁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敦促双方相互理解,相互体谅,力争找到双方的契合点。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答疑,现已有3户与开发公司达成了安置补偿协议,其他动迁户也正在协商中,达到了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目的。

 

责任编辑:葛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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