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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状的内容、财产保全

发布时间:2019-02-20 09:23:26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财产保全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临时措施。它是指当涉诉财产或虽未涉诉但已处于争议状态的财产受到某些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行或不能执行时,经债权人申请,由法院颁布的限制或控制债务人使用和处分其财产的一项命令。它可以阻止债务人转移、隐匿财产,以保证未来判决的执行。财产保全是有条件的,只有在案情清楚,并能证明其索赔是有效索赔情况下,财产保全申请才有可能获得批准,法院往往要求债权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通常采用扣押、查封、冻结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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