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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不求人】虎林法院执行干警不畏严寒 冒雪强迁执行拍卖房屋

  发布时间:2019-03-22 08:21:23


实施组组长姜玉椿进行动员讲话

拉起外围警戒线

强制开锁

邀请公安拘留所、社区工作人员共同见证执行环节

腾空房屋进行时

执行干警逐一清点、登记造册



       为践行“打官司不求人”的承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虎林法院紧紧围绕审判执行的工作主线,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让老百姓相信“不求人能打赢官司”,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观念。3月21日上午,寒风萧瑟,雪花飞舞,恶劣的天气阻挡不住执行干警办案的脚步,虎林法院执行干警冒雪依法强制迁出一处执行拍卖房屋,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2016年1月14日,被告冯某军以种地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张某顺借款14万元,双方约定月利率2%,并由被告杨某青、李某忠为借款人冯某军担保,到期后被告冯某军未能还清原告张某顺借款本息,被告冯某军于到期当日重新为原告出具借款合同一份,并于2016年6月11日向原告借第二笔款8.5万元,双方约定于2016年7月10日还款,月利率2%,并由被告杨某青、李某忠担保,担保期限为借款到期后两年。两笔借款均到期后,原告多次找到被告冯某军、杨某青、李某忠索要借款,但三被告以各种理由拒不给付借款,原告无奈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依法判决被告冯某军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张某顺两笔借款本息至判决确定的自动履行期限内的实际履行之日止,被告杨某青、李某忠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6年8月5日,虎林法院对张某顺与冯某军、杨某青、李某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冯某军、杨某青、李某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原告张某顺申请执行,虎林法院立案执行,因查找不到被执行人冯某军、杨某青名下无财产,虎林法院将被执行人李某忠工资冻结,并将被执行人李某忠位于虎林市城管家属楼的一处门市进行强制迁出拍卖,清理过程中,被执行人联系执行法官承诺自己搬出屋内物品,同时李某忠爱人提出执行异议,后异议被驳回,虎林法院执行干警采取强制腾空措施。
       实施组组长姜玉椿制定了详细的强迁预案,邀请市公安局、社区工作人员见证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拉起外围警戒线,强制开锁,对室内物品逐屋、逐物进行清点,登记造册,然后组织搬运工人将屋内物品装箱装袋,搬至指定地点,腾房过程全程录像。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奋战,迁出工作顺利完成,此案得以执结。
       腾空房屋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难点,虎林法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依法制裁逃避规避执行的行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题,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让老百姓在每一起执行案件中真实感受到“打官司不求人”。


责任编辑:孙丽华    

文章出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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