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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天平,无私奉献 以法为纲,以民为本

  发布时间:2013-07-16 14:28:40


      头顶国徽,身穿法袍,显法官威严,护公平正义,保社会安定--这是新时代对法官新的要求。法官也分很多种类,让人最为敬畏也常被人形容成冷酷无情的是刑事法官,因为他们可以掌握着生杀大权。也正因如此,虎林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审判员刘航将“法施于人,虽小必慎”,作为对自己工作的要求。他用自己果断、谨慎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广大干警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刘航1998年参加法院工作。十五年来他始终用奉献和执著全释着对事业的理解,用对人民的真情谱写着感人的乐章。他一直工作在刑事审判战线上,曾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他政治素质高,工作认真负责,在多年的刑事审判工作中,积累了娴熟的法律知识和高超的工作技巧,将情、理、法融会贯通,用真情说理,用公心办事,每年经他审理的案件无错案,无上访,无重审改判。他多次被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书记员”、“优秀干警”多项荣誉称号, 2012年他参加全市法院优秀法律文书比赛中荣获“三等优秀法律裁判文书”荣誉称号。

责任重于泰山,使命就是生命。由于当前法院的工作现状是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人民群众对司法要求逐步增加。为了不辜负人民群众赋予的信任和权力,为了维护一方的安定,他将自身的责任看得重过泰山,将自己的使命看似生命。2012年,根据上级指示开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活动,刘航同志一心扑在刑事审判工作上,工作做的越来越多,但留给家人的时间却越来越少,三个多月因工作忙顾不上抱一下六个多月的女儿,当伸手想抱时女儿竟不认识爸爸了。刘航为了从重从快地严惩刑事犯罪分子,他起早贪黑地审阅卷宗,提审犯罪分子,做到及时开庭审理,及时宣判。为扩大审判效果,创造性的提高审判质量。在审判工作中他大胆运用新刑诉法的审判方式,针对专项活动中出现对于犯罪情节不是很严重的,危害社会性较小的犯罪,本着“教育、感化、帮助”方针政策下收到了显著的审判效果。在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的具体过程中,他主动深入社区宣传法律,在社区成立法制热线推进打击、教育、防范、管理、建设、改造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有效遏制“两抢一盗”犯罪多发势头,促进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刘航法官的故事还很多,都很感人,但他自己却觉得没有什么,是自己应该做的事情,不愿张扬。

    真诚促调解,公信赢民心。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刘航同志始终站在构建和谐社会关系,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的高度,做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不仅要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还要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

被告人张某家里经济条件十分拮据,妻子残疾,孩子刚出生就身患过敏性紫癜,这样让本来就很贫困的生活更加艰难。被告人及妻子四处打工筹钱给孩子治病。就在某日打工返家途中,被告人驾驶的农用拖拉机与被害人王某的摩托车相撞,王某身受重伤、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张某判处实体刑收监,这个在风雨中飘摇的家庭就失去了唯一的支撑。那么残疾的妻子、患病的孩子谁来照顾?但被害人王某不治而亡、出事后被告人无力进行任何经济赔偿,被害人家情绪异常激动。这激动情绪又如何安抚?刘航百感交集、彻夜难眠。最后刘航转做被害人家属的思想工作,亲自陪同被告人家人到被害人家中致歉与慰问,被告人见到被害人亲属后一直流泪致歉,诚恳地表示会尽全力筹资给予赔偿,被害人家属心灵上得到了些许慰藉,使得坚冰在真诚的道歉声中得到化解,也为调解赢得了前提。后经过法官反复劝说和耐心解释,被害人家属对被告人家的经济状况和不幸遭遇非常同情,表示了对被告人的谅解,做出了很大让步,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被告人张某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出具谅解意见书,明确表示希望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双方之间的矛盾得到化解。

廉洁自律、克己奉公。由于刑事审判工作的特殊性,经常会有当事人为逃避法律的制裁、减轻刑罚,千方百计地托人情,拉关系。刘航同志在处理人情与法律的冲突时,时刻牢记“不能拿热爱的工作和审判事业做任何交易”的座右铭,婉言拒绝,面对同学及亲友的请托,时刻牢记自己的道德底线,拒吃请、拒礼、绝不徇私枉法。反而利用过问一方当事人对情况熟悉,影响大等有利条件,主动向他们辨析法理,通过他们说服当事人,尽量服判息诉。

刘航同志时刻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矛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带着感情做群众工作,对纠纷化解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了人民的审判事业尽心竭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为虎林市人民法院建设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以自己的行动体现了一个人民法官和共产党员的奉献精神和高尚情操,是一个爱岗敬业、秉公执法、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人民满意的优秀法官,我们坚信他的事迹必将鼓舞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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