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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市法院立案庭“阳光”立案保民生民权

  发布时间:2013-07-19 10:03:25


    虎林市法院立案服务庭设置诉讼指南、电子滚动屏幕、诉讼流程公示板,使当事人的诉讼流程均在阳光下进行。同时该院立案庭提出了“一二三四五六”便民工作措施:

    一是“一次立案”,即一次能立完的案件不让当事人跑两次。

    二是“二个注意”,即对两类案件当事人应格外注意,一类是对涉老、涉幼案件当事人,他们大多是索要“三费”案件,除热情、耐心接待外,还对他们提出的要求尽可能满足,如义务代写诉状,有的老年当事人行动不便,该立案庭工作人员代其交纳诉讼费,帮助他们联系法律援助事宜等,体现了法院服务窗口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另一类是对群体性案件要特别注意,遇到此类情况首先向主管院长汇报,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全力做好当事人的安抚及释法解疑工作。

     三是“三个当天”,即受案后当天录入微机,当天移送到业务庭,庭前调解当天结案。

    四是“四个坚持”,即坚持行为规范,自觉着装上岗;坚持微笑服务,使用礼貌用语;坚持增强服务透明度,自觉将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坚持便民助民,在立案大庭内提供老花镜、水杯等用品。
    五是“五个一样”,即生人熟人一个样,公民法人一个样,外地人本地人一个样,干部群众一个样,标的大小一个样。
    六是“六个到位”,即对双方当事人指导举证到位,诉讼风险提示到位,热情服务到位,沟通调解到位,答疑解惑到位,信访接待到位。



 

责任编辑:孙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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