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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市法院撑起“老年人权益保障”伞

  发布时间:2013-07-24 12:35:04


   虎林市法院深入探索老年人维权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新途径积极与社区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努力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在涉及到老年人为当事人的案件中,坚持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原则,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中收到较好成效。

    一是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敬老爱老氛围。法官们利用节假日休息时间进社区、进村屯大力宣传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为老年人举办维权法律讲座耐心解答老年人的法律问题;以法律案例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并通过新闻媒介大力弘扬和倡导中华民族尊老爱老的美德,在全社会形成敬老、养老、爱老意识。切实提高了老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我防范意识、维权能力。

    二是开辟绿色通道,服务便老诉讼。在老年人当事人起诉时,虎林法院立案庭法官们对行动不便的老人开设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或让其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等,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实行减、免、缓诉讼费。方便老年人维权诉讼,及时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三是成立“维老权益合议庭”。选择审判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强的资深法官审理、合议“涉老”案件,这些法官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生活阅历,善于做调解工作,他们针对涉老年人案件的特点制定审判策略,从亲情与法律两方面入手,用亲情感动法做双方思想工作,喻情于理、喻理于法,努力唤起亲情,从根本上解决“涉老”纠纷,化解矛盾。充分发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合议庭的优势。

    四是发挥老年人权益保障”巡回审判职能。在巡回审判过程中对一些调解、判决赡养案件的内容不宜也不能进行强制执行的,法官们通过积极回访工作来完善,邀请人大代表、人民调解委员会、妇联、村委会干部、本家户族中有影响有威信的人士到庭旁听并与法官一同参与调解,督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对少数不孝子女,当事人申请后,法院采取先暂免执行费,加大执行力度,依法强制执行,使不孝子女感受到法律威严,有力地保障老年人权益。同时,也能有效地融洽与儿女的亲情关系,让老人真正感受到亲情的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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