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诉讼指南 -> 法律常识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发布时间:2019-04-28 08:53:56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