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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市人民法院值班值宿制度

发布时间:2012-08-29 12:10:29


虎林市人民法院值班值宿制度

     为保证办公楼安全,以及在休息时间能够及时处理重大信访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办公大楼要保持日夜有干警值班值宿。男干警每月1至31日晚上轮流值班,时间是干警下班时间至第二天早晨7时30分;女干警每个双休日白天值班,时间是早晨8时至下午5时(根据不同季节的作息时间进行调整)。要求值班值宿干警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不得空岗、脱岗、漏岗,不得由家属或亲友替班。在岗期间要记好值班日记,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给带班领导。如有不按上述规定值班值宿者,一经发现,在全院通报批评。

     第二条 值班值宿干警因外出不在家时,由本庭、科、室统一安排,并报告带班领导知晓。警卫、干警当班期间不得酗酒、打麻将、玩扑克、下棋等,不得收留外来人员在本院看电视和寄宿,不得擅离职守,否则出现问题追究责任,并给予通报批评。

     第三条 值班值宿干警要提高警惕,每天晚上要到室外巡逻检查,特别要注意防火、防盗,要尽职尽责,保持室内清洁,保证安全。

     第四条 值班警卫每天下班一小时后必须锁好前大门,来往人员一律从后门出入,任何人不得从窗出入;大门口值班警卫必须在每晚10时前关闭大门,只开侧门,并注意可疑人员出入,做好防盗等安全工作。

     第五条 值班警卫每天晚上在干警下班离开后,要对整个办公楼全面巡查,负责检查人员六院情况及各楼层走廊和室内电灯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发现没关闭,要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回院关好。各庭科室屋内玻璃破损,由各庭科室自行负责。

责任编辑:赵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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