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法院始终坚持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
深化公开内涵,保障知情权建设科技审判,深化庭审公开。虎林市法院在刑事审判开庭过程中启用多媒体证据电子显示系统,对庭审活动中的各种文书、实物证据、笔录等进行当庭展示,通过电子监控对案件的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建立审判工作声像档案。
开展答疑释明,深化文书公开。判前释明由承办法官向当事人阐明案件的相关法律规定。判后答疑时,向当事人解释裁判的理由和依据。对案情特殊、对立情绪较大的当事人,邀请当事人所在单位、基层组织、亲朋好友等共同进行解惑释疑,力求胜败双方都服从和尊重判决。
推行对话告知,深化执行公开。建立告知制度、执行日志和执行对话机制,执行前告知风险,执行过程中告知强制执行措施、执行结束后告知结果,并将执行进展的详细情况记录在案。推行被执行人信息上网公开制度,将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财产状况、执行标的等进行网上曝光,利用舆论促使其履行义务。
构建公开平台,保障监督权建设司法公开的公示平台。在法院的立案大厅、审判法庭设置电子触摸屏、LED电子显示屏,将诉讼指南、法官行为规范、诉讼收费标准、诉讼工作流程、各类服务承诺进行公示。在对外公开栏上,将法院内设机构职能、开庭信息、诉讼费减缓免、司法救助信息、执行公告、法官廉政承诺进行公开,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在对内公开栏上设立院务和党务公开栏目,对院里人事奖惩、财务收支、案件评查、专题教育活动等内容予以公开。
建设司法公开的网络平台。在互联网上与省市建立三级网络联动公开机制,开通了虎林市人民法院网,设置了司法公开、预约立案、裁判文书、案件查询、执行在线等栏目,重点对群众比较关注的开庭时间、判决结果、执行情况、拍卖公告等事项进行公开,群众只需登录虎林市人民法院网,便可查询案件的办理过程及结果。
公开促公正、公开促廉洁、公开树形象。能动推进司法公开。虎林市法院全力打造阳光法院,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让司法活动顺民心、合民意,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虎林市经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