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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诉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9-07-16 14:40:53
(1)反诉只能由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起。
(2)反诉应当在本诉提起之后辩论终结之前提出。
(3)反诉应当向本诉的受理法院提出。
(4)反诉与本诉之间具有牵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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