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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按什么顺序进行

发布时间:2013-08-08 14:28:16


 

法庭辩论按什么顺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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