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一:全国法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
图片二: 虎林法院中层领导干部认真听取会议内容。
虎林市法院以“上海高院”事件为反面典型,紧紧围绕一个“严”字,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作为工作重点来抓,积极探索和实践了一条紧贴法院队伍建设实际的廉政建设新途径。
虎林市法院坚持廉政教育与廉政文化相结合,与现实社会实际、司法规律实际、干警思想实际相结合,注重教育形式多样性、教育内容针对性和教育时机准确性,不断增强廉政教育的时代气息、生动题材、科学方法和实际效果。
严教育
抓日常教育。通过领导干部上党课、举办培训班、开展理论研讨等多种形式,把廉政教育纳入日常学习的内容,通过经常性的“警世钟”与“强心剂”,使干警始终保持自觉、自醒、自警、自律的状态。强化干警积极向上的因素,排斥、抵制不良思想意识。
抓主题教育。每年根据不同阶段的要求,旗帜鲜明地开展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思想道德观和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权力观教育,以弘扬正气、树立典型为重点的争先创优教育,以落实党规党纪为重点的遵章守法教育和以巩固述廉成果为重点的法官廉洁司法教育。
抓正反教育。注重正面典型的示范教育作用,在大力开展学习全国模范法官的同时,树立身边的先进典型,使干警学有方向,赶有目标;坚持利用纪检部门、新闻、媒体通报的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及时将上级法院通报的法院干警违法违纪案例向全院干警通报,引导干警深刻剖析反面典型的危害及成因,使教育取得震撼心灵、解决问题、见诸行动的效果。
严机制
虎林市法院立足防范在先,实行“关口”前移,建立健全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工作机制,努力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完善制度,强化执行力。先后制定完善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节假日车辆封闭管理》等一整套含审判、队伍及物质装备、后勤保障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力求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制度建设就延伸到哪里,形成了“无缝隙”覆盖的制度体系,确保有章必循、有规必依、逾矩必罚,提高了廉政制度的执行力,真正做到用制度教育人、引导人、约束人、管理人和激励人。
加强领导,提高战斗力。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度,院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自觉发挥好表率作用,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违法违纪案件的排头兵。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自上而下、逐级逐岗职责分明的廉政责任网络体系,把党风廉政与审判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从而影响和感召全体干警增强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严管理
虎林市法院将严管与厚爱紧密结合,向管理要效益,向考核要质量,向作风要形象,逐步建立起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提高案件质效。坚持阳光司法,加强案件流程和审判质效管理,同时狠抓案件质量,从立案、送达、庭审、文书制作、签发、宣判等各个办案环节实行全程监管。组织专人对案件进行100%的评查,加强对收案、结案、调解、执行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掌握审判质量和法官廉洁公正司法的工作态势,注重在异常波动数据中发现问题,在重点多发数据中寻找规律,在普遍问题数据中分析原因,最大限度限制和阻断审执权力寻租的空间。
狠抓制度落实。严格奖惩,强化督查,坚决纠正和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在抓日常行为规范上,坚持从小事做起,盯紧细节,从上下班纪律、请销假、司法仪表、环境卫生、接人待物以及接听电话等细小的行为上监督检查,无论着装、开庭,还是日常社会交往,都要求干警严格遵守司法礼仪规范,推行文明用语和审判忌语,保持法官良好的仪表和文明举止,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问题。
严监督
虎林市法院坚持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不断拓展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
突出重点监督。将监督渗透到人财物的管理、使用、调配全过程,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以检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的执行情况为重点,全面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将廉政教育、执法检查、案件质量、办案效果等情况进行详细记载,以此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强化外部监督。对每件案件从第一次接触案件当事人起,就要把法官的整个审判活动置于监督之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旁听案件庭审,畅通监督干警作风、评价案件质量的渠道,促使群众对审判活动正确、客观的评价,提高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严惩处
虎林市法院狠抓杀风整纪,加强作风建设,从小事做起,严格执行廉政纪律。
强化责任追究。对干警中的违纪行为敢较真、不护短。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当好“啄木鸟”和“裁判员”,敢于“吃虫子”和发“红牌”,坚决克服在执法执纪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倾向,严格查处法院队伍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在责任追究上,坚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有过必究,处理到位。只要出现“失教”、“失管”、“失察”、“失究”、“失误”中的任何一种责任,都要受到责任追究。
坚持纠建并举。做到查与惩相结合,通报与分析相结合,从行为、后果、教训、对策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揭示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机制上、制度上的滞后点或管理漏洞,制定相应对策。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善于早提醒、早纠正,适时“黄牌”警告、“吹哨”叫停,引导干警从教训中发现倾向性问题,促使干警思想上有触动、态度上有转变、作风上有改进、行动上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