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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要约失效的情形
发布时间:2019-08-05 14:30:39
在下列情况下,要约失效:
(1)要约被拒绝。受要约人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要约失效。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不构成一项承诺,只能构成新要约。要约人原先发出的要约因此失效,要约人不再受其要约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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