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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发布时间:2019-08-05 14:34:24


       权利:
   (1)占有质押财产。
   (2)收取质押物的孳息,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保全质权。
   (4)优先受偿。
    义务:
   (1)妥善保管质押财产,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灭失或毁损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未经出质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押财产。
   (3)在债务人按期履行债务时返还质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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