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在某厂上班,工厂一直没有给林某缴纳工伤保险。今年6月林某下班后骑摩托车离厂回住处时,在国道上被轿车碰撞致伤。共花去医药费4000元。后经交警部门认定,林某负主要责任。经调解轿车司机支付了1500元药费。林某认为自己是工伤,为此要求工厂报销另2500元医药费。厂以林某负主要责任为由,认为不是工伤,拒绝支付。林某的伤究竟是否属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因此,工厂以你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为由,认为不是工伤,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