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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女儿罔顾父母恩 拒不履行赡养义务被拘留

  发布时间:2019-08-22 16:14:42


       “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古有王祥卧冰求鲤,今有孟佩杰背母上学。父母悉心照料,用心血和汗水将子女抚养长大,本以为子女抚育成人,为人妻,为人母,会更懂得体谅父母,孝敬父母。但现实就是事与愿违,就有这样三个女儿枉顾父母多年培育的艰辛,拒不向父母给付赡养费,最终被虎林法院送进拘留所。 

       2016年3月虎林法院受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已过耄耋之年的老父亲老母亲忍痛将自己的三个女儿告上法庭,请求三人给付赡养费,经法庭调解,双方达成和解,三女儿保证每年各给付两位老人2800元,于每年1月30日前给付。

       2017年10月,老母亲于某琴被诊断出患有脑梗死,并伴有高血压、糖尿病、脑出血症状,这无疑是给老人困难的生活雪上加霜,可就是在这关键的时间,三女儿卢某梅、卢某红、卢某娣却连续两年,拒不支付老人的赡养费。两位老人万般无奈之下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要求三女儿给付赡养费。执行立案后,执行人员依法向三姐妹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接到法律文书的三姐妹均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法院申报财产。执行人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三人前来法院,三人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执行人员遂前往三姐妹家中,将三人拘传至法院。执行人员首先以孝顺父母的道德层面为切入点,设身处地向他们说明赡养老人是为人子女应尽的义务,人人都有老的一天,应为自己的子女做个典范,希望三姐妹念及亲情,主动履行赡养义务。而后,又向三姐妹说明拒不赡养老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面对执行人员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三姐妹却始终不为所动,仍旧态度坚决,拒不给付赡养费。最终,执行人员对三姐妹分别作出拘留15日,每人罚款5000元的决定。




       从执行人员处获悉自己女儿被拘留的两位老人,狠不下心肠置女儿于不顾,请求执行人员陪同前往拘留所,与三女儿达成和解,提前解除对三女儿拘留。重获自由的三女儿对自己之前的行为深感后悔,表示以后一定要尽好赡养父母的义务,不能再凉了父母的一片真心。




       该案的顺利执结为虎林法院“涉民生”案件执行再添硕果。近年来,虎林法院不断加大对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为存在实际困难的案件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践行“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孙丽华    

文章出处: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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