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转眼已是深秋,又到了庄稼人累并快乐着的丰收季节,对于虎林法院来说,收获的心情是相同的,因为之前许多涉农民的执行案件该是收获执行硕果的时候。
10月22日,在虎林法院执行实施组组长姜玉椿的带领下,执行人员一行9人经过1个多小时的颠簸,来到虎头镇新庆村对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被执行人的粮食进行查封。
2018年10月,姜某全向王某芳借款12.645万元,并约定利息及还款日期。找来姜某生为其担保,姜某全于借款后一周偿还本金1.5万元,尚欠本金11.145万元,还款期限届满后,王某芳多次向姜某全、姜某生索要借款本息,二人均以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还款及担保义务。故王某芳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姜某全给付欠款11.145万元及利息,姜某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律文书生效后,姜某全、姜某生二人均未履行欠款。王某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姜某全、姜某生二人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二人接到法律文书后,仍未履行欠款。10月21日下午,执行人员程文明接到王某芳电话,得知姜某生的粮食已经收割在姜某生家的场院,请求法院前往查封,程文明第一时间将情况汇报给孙刚局长和姜玉椿组长,经讨论,最终决定次日上午前往姜某生家中查封粮食。

10月22日,执行人员在案件申请执行人的指引下,来到被执行人姜某生家中,其妻子听执行人员说明来意,便情绪激动的冲着执行人员大喊:“你们不许动我的粮食,姜某全欠你们钱你们找他去,我们只是给他担保,我们也没用这个钱,这是我们的粮,你们不许动”。姜玉椿组长见此情景,一边安抚姜某生妻子的情绪,一边让程文明抓紧联系外出的姜某生,接到电话的姜某生,没过多长时间就领着儿子赶了回来,撸起袖子,有种你要动我的粮,我就跟你拼命的既视感。

面对这种情况,姜玉椿组长并未直接送达查封裁定,而是笑着劝解姜某生进屋详谈。在后续的交谈中,姜玉椿组长了解到姜某生对自己的担保责任和欠款金额存在异议,便耐心细致的向其释明其所承担的连带清偿责任和申请执行异议的程序,给姜某生提出合理化建议,最终在姜玉椿组长的释法明理之下,姜某生及其家属态度有所缓和,姜玉椿组长趁热打铁,向姜某生提出两种解决方案,一种是将粮食存放在姜某生家场院实施就地查封,被执行人欲出售粮食前,告知法院,将粮款打入法院执行款专户,如未告知私自处理将承担法律责任;另一种就是法院对粮食实施异地查封,在双方当事人在场情况下,将粮食运往异地保存或变卖,卖粮款打入法院执行款专户。两种方案无论选择哪种,姜某生家人有任何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法院可暂缓发放案款,等待执行异议裁决结果出来后再行处置案件款。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沟通,姜某生及其家属最终放弃对抗法律,决定通过正确的法律渠道解决此事,请求对粮食实施就地查封,次日便将前往法院申请执行异议,也将配合法院后续的执行工作。

在这起案件中,姜玉椿组长用他的耐心与智慧将一起抗法冲突事件化解在摇篮中,使40吨粮食得以顺利查封。姜玉椿组长告诉我们:“通过这种就地查封的方式,既可以让案件被执行人感受到法院的司法为民情怀,又可以节省法院和案件申请执行人看顾粮食的人力物力,是最好的解决方式。现在进入金秋十月,执行工作也进入一年的攻坚期,执行干警将放弃双休日的时间,全心投入,用辛勤和汗水努力提升执行质效,用执行硕果去慰藉这一年无悔的付出,用忠诚与担当践行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