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对行政不当行为可作不同的分类。主要的分类方法有:
(1)根据不当行为发生的领域,可将行政不当行为区分为不同行政领域的行政不当,如公安管理中 的行政不当,民政管理中的行政不当,环保管理中的行政不当,等等。
(2)根据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内容,可将行政不当行为区分为:对象不当(行为人对行为对象选择不 当而发生的),客体不当(行为人对行为内容选择不当而发生的),时间不当(行为人对作出行为的时间 选择不当而发生的),地点不当(行为人对作出行为的地点选择不当而发生的)
(3)根据自由裁量行为的性质,可将行政不当行为区分为权利赋予不当和义务科以不当。前者包括 权利赋予对象不当和权利赋予量不当,后者包括义务科以对象不当和义务科以量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