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通知的要求,虎林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扎实落实攻坚举措,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胜诉权益,努力确保人民群众过上祥和的春节。

1月21日,按照虎林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和申请人的依法请求,执行干警将两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被执行人依法拘传,向被执行人释明生效裁判内容及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两名被执行人依法送达《拘留决定书》,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司法拘留。
当晚6时,其中一名被执行人王某主动要求与申请人和解,并愿意履行法定赔偿义务,在执行局干警组织和解下,申请人同意减少执行标的额,被执行人王某自愿在约定期限内全部履行30 000元的赔偿义务。
虎林法院积极落实涉民生案件的集中执行举措,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了强大的震慑,有力的保障了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