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众拿到执行案款
虎林市某玉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社农姜某等六名当事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虎林法院依法判决合作社履行给付粮款的义务,但其怠于履行义务,于是六名农户依法申请执行,虎林法院以专项活动为契机,依法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确保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得以实现。
上午9点,在虎林市人民法院通知下,六名农民朋友来到执行局,领取到了执行案款36000元。
申请执行人非常高兴也万分感激在过年前收到粮款,一面表达对执行干警的感谢,表示终于可以过一个开心、快乐的新年,执行干警笑的说:“申请人的笑脸就是对我们工作的认可;申请人的感谢,就是我们执行工作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