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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法院:耐心“话聊”化纠纷 “线上”执行显温情

发布时间:2020-03-21 11:25:38


       2020年3月19日,虎林法院“线上”执行完毕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2018年1月16日,虎林法院立案受理了原告宋某弟诉被告钟某宝离婚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女儿由钟某宝抚养,宋某弟每月承担抚养费500元直至女儿满18周岁为止。调解书生效后,宋某弟一直未履行给付抚养费义务,钟某宝依法向虎林法院申请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邮寄方式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兼顾疫情期间的特殊性与抚养费案件的重要性,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宋某弟,不断从亲情与法理两方面做其思想工作,劝导其主动履行给付义务,“婚姻虽散,血缘不断,孩子是您十月怀胎生下的,她与您是一辈子的牵挂,今日您抚养,来日她养老......”




       最终,在执行干警的默默温情与循循善诱的调解下,宋某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承担起母亲的抚养职责,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依约向钟某宝一次性全部支付孩子抚养费7000元,并承诺今后一定会按期给付抚养费。

       随后,申请执行人钟某宝防护周全的赶到法院找到执行干警,“感谢您的积极执行,让我的孩子快速领取到抚养费,缓解了受疫情影响造成的经济困难......我愿意代孩子的母亲缴纳申请执行费”,在钟某宝签收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后,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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