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案件现场
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我身体行动不便,老伴年龄大又得在家照顾我,为了我们这点纠纷你们还上门帮助我们调解,让你们费心了,真是太感谢了!”当事人姚某宪激动的说。近期,虎林法院诉服中心调解团队延伸法律服务,利用休息日上门服务,成功化解一起邻里间因买卖合同关系导致的纠纷。
姚某宪夫妻与吴某波夫妻系多年的邻居,姚某宪家中饲养大鹅,吴某波售卖玉米饲料。2015年10月29日,姚某宪夫妻向吴某波赊购玉米饲料价值17 854元,姚某宪夫妻为吴某波出具借条,双方还约定了按月利率15‰计算利息,同时约定还款日期为2018年3月份。由于姚某宪身体残疾,生活困难,此赊欠玉米饲料款至今尚欠16 254元未予偿还,吴某波诉至法院。
虎林法院诉服中心调解团队接到案件后,在得知二被告身体不适、行动不便后,虎林法院诉服中心主任程守和、副主任葛海波及驻院调解员当即决定下乡进行诉前调解。调解时,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各执己见,互不相让。调解法官通过辨法析理,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很快纠纷便得到了化解,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矛盾终于得以化解。虎林法院诉服中心调解团队不辞辛苦、亲自上门调解案件,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了便利服务,原被告双方对法院充分考虑当事人利益的做法表示十分满意。至此,这起案件以双方当事人都满意而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