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鸡东法院联合执行
执行干警核对身份信息
执行干警登记造册
申请执行人确认签字
按照省法院“雷霆2020”执行行动部署,鸡西中院集中执行周活动要求,为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9月24日,虎林法院与鸡东法院联合执行,向11起案件申请执行人现场交付虎林市润某某米业有限公司厂房。
这11起案件涉及委托合同、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多类纠纷,标的额958万余元。由于虎林市润某某米业有限公司未按照执行通知书确定期限履行给付义务,鸡东法院依法对其厂房进行查封、评估、拍卖。二拍流拍后,鸡东法院1名申请执行人与虎林法院10名申请执行人全部同意以拍卖保留价抵债。
在执行现场,执行干警认真核实案件申请执行人身份信息,依法向其宣读执行裁定书及具体分配方案,确认按份共有权力。随后,办案人对涉案厂房、设备、车辆逐一登记,每名申请执行人依次进行财产确认,并在交接笔录上签字。
历时一上午,本次联合执行圆满完成,充分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体现了“全市法院一盘棋”思想,营造了良好的执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