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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法院 立案庭前置调解 减少当事人诉累

  发布时间:2013-11-15 10:58:39


     今年711月份,虎林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将调解活动前置立案阶段作为处理纠纷的一大工作机制,既及时高效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又节约司法资源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若干意见》及省高院的要求,虎林法院立案庭积极发挥窗口前置调解功能,采取积极主动出击的办法,将立案和调解相结合。取得了涉诉信访数量明显下降,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案件质量保持优良的可喜局面。

    立案庭法官们在调解时,注意及时分别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和法律疏导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和当事人进行沟通,答疑解惑,释明诉讼风险。力争通过诉讼外的渠道化解矛盾,尤其是婚姻家庭类、小额经济纠纷等案件,通过调解手段解决,尽量修复当事人之间的情感裂痕,达到既不伤和气又能解决纠纷的目的, 最终通过引导和说服教育,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今年7-11月份通过立案窗口调解结案的案件共22件,这些调结的案件当事人已全部履行了义务,化解了纠纷,维护了稳定,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深受当事人的好评。


责任编辑:孙丽华    

文章出处: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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