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民事案件中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虎林法院近日兵分两路,开展了“执行服务民生”的集中执行。
在2009年至2010年间,孙某为做生意陆续向其朋友李某借款10万元,借款后以做生意赔了为由拒不偿还借款。同年11月,虎林法院一审判决孙某支付所欠款用及诉讼费。法律文书生效后,孙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李某申请执行后,孙某到处躲藏,行踪不定以逃避执行法官。执行局决定把孙某的案件作为突破口。执行法官得到他要回家的消息后,趁夜色找到孙某家里。要求他履行债务。在孙某表示无法偿还后,执行法官和法警将其带至法院,并告知其如若拒不履行债务,将对其实施司法拘留。此前一贯对还债满不在乎的孙某见此情形,态度发生了转变,表示愿意马上找人去凑钱。几个小时后,王先生终于“凑”到了5万元,并承诺剩余5万元及其利息在一周内一定履行。并写下保证书。
执行局近期集中执行重点针对小额债务类案件、拖欠“三费”类案件等案件。在一个星期的“突击会战”中,法院共出动执行干警12人次,车辆8辆次,传唤被执行人9人到庭、司法拘留1人,执结各类案件10余件。此外,虎林法院还将进一步完善协助执行网络,充分运用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重点通过严格财产申报、限制出境、媒体公布、记入征信系统及悬赏执行等方式,敦促“老赖”履行义务,争取让更多打得赢官司且有条件执行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