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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之打印遗嘱需要注意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0-11-12 09:41:11


1.不要求电脑制作和打印的行为必须由遗嘱人本人完成,但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全程参与。

2.若遗嘱人先用传统手写的方式写了遗嘱,之后将手写遗嘱交与打印店工作人员电脑抄录并打印,在打印遗嘱上无其他见证人签名的,打印遗嘱无效。

3.若打印遗嘱不止一页,遗嘱人、见证人未在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则没有遗嘱人、见证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遗嘱部分是无效的。

4.部分遗嘱为传统手写字迹,部分遗嘱为打印字体的,若打印部分于手写部分形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整个遗嘱应属无效。若手写部分与打印部分可以分开来两个部分,内容各自独立,经审查手写部分是遗嘱人本人所写,则分别按照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处理。既不符合自书遗嘱要件,也不符合代书遗嘱要件,则遗嘱全部无效,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处理遗嘱所涉及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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