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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之公证遗嘱效力不再优先

发布时间:2020-11-12 09:46:23


       民法典将公证遗嘱优先的原则删除,即公证遗嘱不再具有效力上的优先性。所有符合法定形式,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的遗嘱效力等级相同。在判定各份遗嘱之间的效力时,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但如果查明确立遗嘱人的最后一份遗嘱是在威逼利诱或者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订立的,因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该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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