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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法院采取四项措施保秋收

  发布时间:2013-11-22 10:24:17


    虎林法院为确保辖区农民秋收生产能够顺利进行,本着服务农业生产、方便群众诉讼的原则,采取四项措施妥善处理各类涉农案件,为辖区秋收顺利进行提供有效司法保障。
    一是开辟涉农“绿色通道”。 对涉农案件,特别是对涉及扩大生产、生产资料利用和诉讼标的物有很强时令性和季节性的纠纷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简化案件审理程序,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保证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二是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为让秋收农民生产诉讼两不误,基层法庭主动启动假日法庭、午间法庭、夜间法庭等便民庭审制度,主动联络农民当事人,预约开庭时间,以在农民当事人休息的时间进行巡回调解、开庭审判。
    三是强化涉农案件执行力度。建立联动机制,抽调业务骨干,运用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党组织等基层组织了解群众来源群众的优势,扩大执行信息、执行沟通、执行协助的力度,及时高效执结涉农案件。对已经到位的执行款,简化审批发放手续,保证农民群众及时足额拿到执行款。
    四是增强普法护农意识。充分利用巡回审判的便利,在办案过程中或办案后,做好法律释明工作。针对秋收期间出现的涉农热点问题,采用设立法律咨询点、制作宣传板块等多种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介绍法院基本工作、司法服务和诉讼常识,引导农民通过正确的途径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
    自秋收生产开展以来,共上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69人次,答复群众问题咨询130余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次,审理涉农案件43件,为涉案农民挽回经济损失45余万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孙丽华    

文章出处: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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