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诉讼指南 -> 诉讼指导

被告答辩和反诉

发布时间:2020-11-25 14:15:55


在法院决定立案后,法院将把起诉书和传票送达被告。被告在收到传票后,可以聘请律师对原告的控诉进行抗辩,即向法院提交答辩状。通常被告对原告的控诉提出否认,这种否认将迫使原告逐项证明其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法院可进行缺席判决。

此外,针对原告的诉讼,被告可能提起反诉。反诉是指在原告已经起诉的诉讼中,被告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法院提出与本诉有直接联系的独立的诉讼请求,达到抵消、动摇或并吞本诉的目的。本诉和反诉通常合并审理,但它们是两个不同的诉讼,对反诉,原告需要做其它的工作以保护自己的利益。故原告的律师会要求原告交纳另外的费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