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案件快报
法院执行
党建工作
法治中国行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专题报道
视频在线
司法服务
法律文库
决算公开
当前位置:
诉讼指南
->
法律常识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对延长劳动时间有何限制?
发布时间:2020-11-25 14:45:14
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的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