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调解协议约束的利害关系人。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主要有:请求司法保护的权利,即原告有起诉权,并可以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被告有应诉权,并可以承认或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上诉的权利;申请执行的权利;自行和解的权利;查阅本案庭审材料,并复制本案的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除外。当事人的诉讼义务主要有: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不得加以滥用;遵守诉讼秩序和法庭纪律;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