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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标兵王迪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3-12-16 08:52:55


    王迪,女,1987年6月16日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共青团员,于2011年10月通过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进入法院工作,现任虎林法院伟光法庭助理审判员。该同志于2013年8月参加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首届法官辩论赛,荣获最佳辩手称号。2013年,王迪同志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13件,审结190件,其中调撤108件,结案率达到89.20%。在审理案件中,通过摆事实、讲法理、下结论,从生活中发现法,从各种冲突争执的利益中找出隐藏在事物背后的理性光芒。至今无违法超审案件,无进省、进京涉诉信访案件。

    该同志在思想上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理念价值观,在工作上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努力做好群众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作为一名青年法官,不仅仅有对法律信仰的热忱追求,更有着对社会底层群众的满怀深情。该同志以自己的模范行为,树立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得到了社会的认可。

    该同志在院2013目标管理考评中办案排名第一,民主测评排名第一。

责任编辑:孙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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