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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雇员工是否需要陪付违约金以及劳动法对女工产假有何规定

发布时间:2021-02-24 15:46:13


企业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在按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后,不再支付违约金,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要求企业按规定支付补偿金后,另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第4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以上规定,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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