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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可以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

发布时间:2021-04-14 09:27:50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6条规定,以下三种行为,屡教不改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1)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2)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3)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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